女人離婚要顧好自己 別先爭孩子

Q:日前一個單親計程車司機為了照顧孩子,帶著他在車上住了5年,你認為父母離婚,小孩跟誰比較好?
A:這對父子從外界角度看來也許很可憐,但或許小孩長大後,會覺得這是一個很sweet的memory。我做諮商20幾年,深刻體會到,離婚對小孩是一個撕裂的過程;不管他是少了爸爸或少了媽媽,都是少了,所以要看大人誰受的苦少,來決定小孩跟著誰好。
小孩跟著媽媽,女性受苦多,所以女人不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。小孩跟著爸爸是不是比較好,我沒辦法評價,但爸爸若是一個懂得尋求協助的人,他的狀況會比較好。做母親的通常都太感情用事,不夠務實,以為孩子跟著自己比較好,但若經濟和心理都無法負荷,孩子反而會受苦。
家庭氣氛更重要
Q:為什麼女性不要爭小孩監護權?
A:因為女人賺得錢通常比較少,但孩子小的時候,需要的就是錢。法律雖然要求父親提供贍養費,但實際會付的男人很少。而且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女人離婚,娘家通常不會提供資源;但男人離婚,男方父母絕對會照顧自己的孫子,男性擁有的社會資源比女性多。
母愛是割不斷的,女人就算離婚,沒有孩子監護權,還是會照顧孩子;但父親再娶就會把孩子忘記。而且婦女離婚帶著小孩很難再婚。所以除非你先生有暴力傾向,是精神疾病患者,或有很偏差的行為,否則不要爭監護權。
很多女人不願離婚不一定是為小孩著想,而是因為社會歧視離婚女人。有人認為上一代女人忍辱不離婚,小孩才沒變壞,其實小孩變不變壞跟父母離不離婚沒直接關係。有的夫妻不離婚,但把很多負面情緒轉嫁到小孩身上,小孩反而會變壞。家庭的氣氛比父母離不離婚更重要,有的夫妻離婚,關係反而變好,小孩的身心發展也比較健全。
Q:要是你離婚,會爭取孩子監護權嗎?
A:我先生是我的初戀情人,我們交往7年,結婚18年。我們婚姻能維持這麼久,是因為我們都把自己放在第一位,對方第二位,小孩第三位。我們會偷偷跑去吃飯、看電影,把小孩丟在家裡。孩子會抱怨,但了解後也能接受,有時拗不過孩子的要求,也會帶他們一起約會。

理解生命的痛苦
當夫妻關係沒問題,小孩也不會有事;我都把小孩當大人養,我定位自己為他們的朋友,而不是母親。
我常跟先生說,如果我們離婚,你比較慘,我絕對不要小孩;而且我條件比你好,我比較容易再找到另一半。我覺得,若媽媽沒爭小孩的監護權,就被社會譴責,那是社會的病態,社會觀念要改。
Q:單親家庭的成員該如何看待自己?
A:我兩個女兒都跟我講:「像我們這樣有爸爸媽媽的家庭很少。」因為她們很多同學都是單親家庭。單親父母不要認為對小孩有虧欠,也不要把對對方的不滿灌輸給小孩;單親小孩則不用去管大人的事,也不要把自己的責任推給大人。因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有痛苦,重要的是去理解。







消失在電梯裡的早餐券

出差期間,清晨在住宿飯店的電梯裡,遇見來度假的一家人。父母帶著兩個子女,看起來很幸福的模樣。但是,當電梯從15樓降落到即將抵達一樓時,我的觀感也跟著下沉。因為,媽媽突然想起:「咦,我們的早餐券呢?」我非常驚訝地聽到她的丈夫彷彿從鼻孔裡吐出的一句話:「妳糟糕了妳,該死啊,現在看妳怎麼辦!」
家庭事務一肩扛起
沒想到,女主人並不生氣,她竟然很愧疚地說:「我上樓去找找,你們等我一下!」丈夫補上一句說:「快點啦,我們都餓扁了!」
剎那間,幸福的畫面,在此凍結。我真的很為那位女士叫屈,難道她在這次家庭旅行中,分配的職務就是「管理早餐券」嗎?即使是實情真的是這樣,丈夫的態度不能溫暖一點嗎?譬如,說幾句安慰的話:「不要慌,慢慢找!」
甚至,更體貼地採取積極的行動:「妳和孩子先到沙發上休息,我上樓回房間去找。」而不是袖手旁觀,還講風涼話。
然而,是誰造成這個局面呢?表面上看起來,好像是她身邊那個不體貼的男人,但我卻覺得她自己也必須負些責任。真實的現況,很可能是她在家庭裡承擔了太多的事務,甚至到了力有未逮的地步,連帶地慣壞了其他的家庭成員。如果,換做我是她,我會在住進旅館時,就把早餐券發給家人,每人自行保管,既是充分授權,也能分散風險。何必自己把所有的事務都攬上身,出了差錯還得不到體諒及支援。

偶爾也要推卸責任
現代家庭的責任其實應該由每個成員共同承擔,不該由職業婦女一肩扛。沒有人能夠規定,哪些家庭事務一定要由職業婦女負責,很多忙到已經蠟燭兩頭燒的媽媽,之所以不能放心、不肯放手,其實是缺乏安全感。怕辜負自己對「太太」和「媽媽」這兩個角色的期望,全力付出的結果,卻換來身心憔悴,不受尊重。
其實,對於所有辛苦的媽媽們來說,偶爾推卸責任,讓丈夫及子女學會負責他們自己該做的事,是女主人的當務之急。幫助家人都能學習獨立,自己也會快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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