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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 94.8.4 的蘋果日報 吳淡如 這麼說:
這是真實案例:
有位丈夫 向法院訴請和結婚25年 為他生了2個孩子
已經變成植物人的妻子離婚
......
外遇當然不對 但當婚姻無法挽回時
拿自己的一條命來同歸於盡 更不足取
最可憐的恐怕是他們的孩子吧
他們的父親和母親 心都太狠
都沒有顧及他們的感受 他們的未來
曾經相愛過的夫妻 到了該學會心平氣和 解決人間情事的年紀
還會為了外遇 鬧得家破人亡 禍延子孫
多麼令人心寒
外遇的代價很大 自殺的代價更大
這兩者 一個是老鼠藥 一個是氫化鉀
都是毒藥啊
我的感想是:
女人 妳 千萬 不可以
為了 有外遇的賤痞子自殺啊
妳如果自殺死亡 賤痞子 還 可以 因此
而 拿到妳的遺產與保險金呢
妳幹嘛要讓賤痞子爽呢?
今天 應該去死 應該去自殺的人
是那個 有外遇的賤痞子
〈妳還記得 倪敏然事件嗎?〉
絕對不是妳!
相信我
善惡必定有報
上帝說:申冤在我
妳一定會看得到 賤痞子的惡報的
打起精神 過妳自己快樂的日子
帶著妳的孩子 一起過快樂的日子
視賤痞子如無物
他從來就一直配不上妳
現在 就視他為垃圾 為人渣
妳將身旁的垃圾與人渣 丟掉
這是好事
不要為賤痞子 流任何一滴眼淚
就從此刻起
妳重生了
女人 就從此刻起 妳已經重生了
帶著妳的孩子 一起過快樂的日子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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