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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些新感想   就是

要不要

繼續愛一個「已經不愛我們」的人呢?



我的看法是:

絕對   絕對  不要!

除非妳決定要繼續「當呆子」!


世界上 好男好女 一大拖拉庫

幹嘛 要 死守著 一個 不再愛我們的「爛人」呢!

〈哈哈哈哈 不再愛我們 我們就用「爛人」來罵一下

以洩心頭之恨啊〉



有一句話

It takes 2  to tango.

意思是 跳探戈舞需要2個人 才跳的成


跳舞都這樣了

更何況是談戀愛呢?



如果別人已經不愛我們了

我們只能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


再說一次:

我們只能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


沒有別的路可以走

放手後

給對方一條活路

也給了自己一條活路



你若不放手

除了讓對方嫌惡你之外

連你自己也會開始嫌惡你自己

〈你會罵你自己:  

媽啊 我怎麼那麼「卑躬屈膝」 那麼「卑賤」啊 〉



星期一上課前

上次曾經談過的 失戀中的以前學生

再次來找我

我還是告訴她 一定要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


這幾天

我要來找一些文章影印給她

希望她能早日站起來

早日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!




今天晚上打算不回家

要去住芹菜那兒

過一過 不一樣的生活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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