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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些新感想 就是
要不要
繼續愛一個「已經不愛我們」的人呢?
我的看法是:
絕對 絕對 不要!
除非妳決定要繼續「當呆子」!
世界上 好男好女 一大拖拉庫
幹嘛 要 死守著 一個 不再愛我們的「爛人」呢!
〈哈哈哈哈 不再愛我們 我們就用「爛人」來罵一下
以洩心頭之恨啊〉
有一句話
It takes 2 to tango.
意思是 跳探戈舞需要2個人 才跳的成
跳舞都這樣了
更何況是談戀愛呢?
如果別人已經不愛我們了
我們只能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
再說一次:
我們只能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
沒有別的路可以走
放手後
給對方一條活路
也給了自己一條活路
你若不放手
除了讓對方嫌惡你之外
連你自己也會開始嫌惡你自己
〈你會罵你自己:
媽啊 我怎麼那麼「卑躬屈膝」 那麼「卑賤」啊 〉
星期一上課前
上次曾經談過的 失戀中的以前學生
再次來找我
我還是告訴她 一定要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
這幾天
我要來找一些文章影印給她
希望她能早日站起來
早日「接受」與「放手」!
今天晚上打算不回家
要去住芹菜那兒
過一過 不一樣的生活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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