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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接到媽媽的電話 她的房子已經租出去了
每月房租 17000 元 對方要求「至少要租2年」
我告訴媽媽:
「好!好!好!
妳不要考慮芹菜!
妳不要存著 把「房子留給她住」的念頭
我打算 芹菜 4 年都住在「明日之星」
因為就在學校旁邊
實在是 太方便了啊!」
我的媽媽 真的 是 非常非常 偉大的媽媽啊
我們是上個禮拜一才決定 芹菜不住在婆婆的房子
上個禮拜三 芹菜爸爸一大早 就叫我和芹菜趕緊去輔大 找房子租下來 結果當天就租到了好房子
這就是 我們家的「積極個性」
我們家 不做事則已 一做事 必定 就要 趕緊去做到最好
換句話說 媽媽是上個禮拜一 才告訴仲介 房子要出租
沒想到 今天就已經租出去了
這就是我常常說的
買房子 有 3 件事 是最重要的:
1 是地點
2 是地點
3 還是地點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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